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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11-07 来源: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大数据平台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二、报名条件

(一)已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二)满足《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要求;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遴选。

三、报名资料

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或查询记录截图(包括但不限于):

(一)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办公场所照片;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构简介及近两年内不同项目的委托方(采购人)评价意见;

(四)符合《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要求相关证明资料;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记录;

(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的项目委托协议及该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

(六)服务方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过往业绩;

(七)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招标委托代理或同类表述,具备物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代理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选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专职从业人员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以及兼职等人员),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未经遴选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被接管、未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五、相关要求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7∶30前;

2.递交地点: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1楼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113A室;

3.材料要求:所提交材料须附材料清单,报名资料前五项现场查验,其余请自行密封后提交(密封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390037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蒋君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