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本级26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公开配租登记的公告
为加快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供应分配,切实有效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28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文件规定,决定对市本级9个项目268套保租房进行公开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配租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在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爱南阳”APP中搜索点击“保障性住房”,完成实名认证,点击“立刻报名”,选择承租意向小区后,点击“确定报名”。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在“爱南阳”APP保障房系统中“以房找人”随机摇号方式进行配租。 2025年7月18日18:00前已取得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并进入轮候库内的保障对象。申请家庭可根据此次筹集公布的房源情况,根据家庭工作生活便利的原则,自愿参加配租报名,仅可报名一个小区,申请登记一种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两人及两人以下轮候家庭,仅可报名参加一居室房源配租,单亲家庭父母与子女不同性别且子女大于8周岁的,可不受此限制报名参加两居室以上房源配租。报名参加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中心城区户籍,城镇低保无房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尽保。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和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对象提交优先保障证明文件可在线上报名后,在报名期限内携带证明材料至张衡路南阳市不动产中心1304室进行登记。 1、房屋租金:按照宛发改收费【2023】52号,月租金4-12元/平方米,按年度缴纳。 2、履约保证金:为进一步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完善对承租人在入住、使用、退出各环节的日常监管,遏制恶意欠费、破坏房屋设施、违规转租转借等行为,由南阳市房产中心向住户收取1000元/户的履约保证金,如退房时经检查房屋设施完好、无违规行为,履约保证金原数退还。 1、为保证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源充分高效发挥保障作用,建议申请人对房源慎重考虑后报名,如报名后摇中房屋但未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未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的,将收回房屋并取消其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采用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爱南阳”APP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申请、项目登记、选房配租不收任何费用;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除租金、押金等合同约定的费用,不收取其他费用;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任何告知可通过运作购买、租赁保性型租赁住房并收取费用的,均涉嫌诈骗;请勿相信任何中介或个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的虚假宣传。 咨询电话:0377-62262880(工作日) 用户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南阳”下载使用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