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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大型营业性演出(内地营业性演出)“一件事”联办实施方案》导办解读(附视频解读)

时间:2025-07-03 来源: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适用范围

南阳市范围内需要举办大型(预计观众人数在1000人以上)营业性演出(内地营业性演出)的企业法人。

涉及审批事项

1.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广旅部门)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公安部门)

3.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城管部门)

申报须知

1.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企业法人。在演出日期20个工作日前,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个体演员备案证明》提出许可申请,提供申请材料。

2.演出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的情形。

3.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申请材料

文广旅:1.联办申请 2.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  3.演出活动承诺书 4.演出节目单 5.演出协议 6.风险评估报告 7.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8.营业执照 9.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10.临时搭建舞台需要提供举办方舞台搭建资质

公安1.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工作说明(2个或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3.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4.有效身份证件(安全责任人、演员身份证)

城管:1.广告设置位置图和彩色效果图 2.户外广告设施载体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演出所地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或文广旅窗口提出联办申请。

观众人数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演出县级文旅部门需第一时间组织研判,观众人数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进入审批环节前,承接场地方应告知演出举办单位开展风险自评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交演出活动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广旅行政部门初审。

县级文广旅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合格,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信息。材料合格,文广旅部门发放《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书》,同时向同级公安、城管部门抄送(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直接抄送至市级公安、城管部门);公安部门发放《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城管部门发放《大型户外广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南阳市大型营业性演出(内地营业性演出)“一件事”联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蒋君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