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家风不正、家风败坏典型案例
1.陕西省渭南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原科长侯福才和妻子曹艳芳这对“夫妻腐败档”,也将掘财之道演绎得颇为默契。“挣的钱比丈夫多,婚姻便多一份保障。”这是曹艳芳的经典语录。侯福才贪污2000万元,曹艳芳却利用丈夫的职权贪污3000万元。曹艳芳认为,只要挣的钱比丈夫多,就不怕在家里说话没有分量。2003年以后,曹艳芳利用丈夫侯福才的影响力,在未注册公司也无监理资质的情况下,冒用4家公司名义签订监理合同124份,涉案金额3062.857万元。不少人认为,侯福才之所以被抓被查,与妻子太过张扬有莫大关系。据说,曹艳芳每次到工地接活总是气势凌人:“我丈夫是渭南市建设局建管科科长侯福才,他和市委×××、市政府×××是同学,一般来讲渭南市大小活我们都要干……”张扬的后果是严重的。2014年1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侯福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此之前,曹艳芳因犯合同诈骗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
2.“少年苦难、青年奋斗、中年上升、晚年悲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庆海的沉沦轨迹。秦庆海,男,汉族,1963年10月生,黑龙江桦川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1月,任黑龙江省桦川县四马架乡副乡长;2002年9月,任桦川县创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10年12月,任同江市副市长、八岔岛保护区管理局局长;2013年12月,任佳木斯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3月,经佳木斯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秦庆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18年6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佳木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秦庆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018年8月,汤原县人民法院对秦庆海及其妻子颜某某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秦庆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被告人颜某某判处受贿罪(共犯),免予刑事处罚。
3.天津市东丽区干部白宝忠、宋文华及其儿子一家三口同一天被采取留置措施,从“全家福”一步步踏上了“全家腐”直至“全家覆”的倾覆路。新闻报道中的“模范夫妻”、群众口中的“东丽模范家庭”,白宝忠、宋文华曾是众人羡慕的幸福伉俪。白宝忠,天津市东丽区住建委正处级干部。宋文华,历任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2019年1月,经东丽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白宝忠、宋文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白宝忠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宋文华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9月,白宝忠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2019年7月,经东丽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丽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宋文华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11月,宋文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晓千纵容妻儿参与违纪违法活动。2016 年 6 月,刘晓千担任住建局局长后,不重视家风建设,纵容其妻子、儿子等家庭成员利用自己的职务或职务影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捞取不正当经济利益。通过妻子收取相关企业 4 笔贿款,共计 204.61 万元;通过岳父收受某公司190 万元贿款,并将其中 30 万转给儿子及其未婚妻使用;要求聘任其儿子就业的某置业公司负责人予以照顾,儿子不上班照样领取工资 26.4 万余元;打招呼为未婚儿媳介绍并承接设计、装饰工程等。经查,2016 年至 2019 年,刘晓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他人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 653.8 万余元。2019 年 12 月,刘晓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 年 9 月,刘晓千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6 年 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45 万元。
责任编辑:蒋君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