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南阳市“大厅之外有审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9-03 来源: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南阳市“大厅之外有审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大厅之外有审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日    

南阳市“大厅之外有审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宛发﹝2024﹞5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系统巡视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并强化调度落实的通知》(宛政办文﹝2024﹞21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省委第五轮巡视南阳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全市政务服务环境,杜绝“体外循环”、权力寻租等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服务人员、环节、系统等“应进必进”,推进审批服务职能重塑和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推动政务服务依法依规办理,清查整治清单之外审批行为,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通过专项行动,着力破解影响企业发展、项目推进、群众办事的堵点难题,使全市审批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及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

三、整治重点

(一)清单之外无审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修订完善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要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动态审核发布,确保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突出整治:1.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机制,是否实施动态管理和动态发布;2.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是否按照放权赋能等工作相关要求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

(二)大厅之外无审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地方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确保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突出整治:1.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有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2.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除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是否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3.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是否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出现“明进暗不进”现象。

(三)平台之外无审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各类办事服务系统,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统一提供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

突出整治:1.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是否持续推进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2.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是否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实施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4年9月2日—9月6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查整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不到位、“体外循环”、清单之外的“隐性审批”、变相审批等各种不规范审批行为,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告中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有多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这些事项是否全部进驻大厅,未进驻的要列明清单、写明原因,不存在未进驻事项的要在报告中明确写明无此类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6日前将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其中,各县(市、区)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nyszwhj@163.com,市直部门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nyzwfw@126.com。

(二)明察暗访(2024年9月9日—9月14日)

深入一线找准存在问题,分组分批对政务服务部门和办事大厅窗口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暗访和办件抽查,通过实地体验、跟办事项、查阅卷宗、回访办事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流程全方位体验各单位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问题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举报投诉电话:0377-63390877)。

(三)重点抽查(2024年9月18日—9月30日)

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各县(市、区)、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明察暗访情况,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服务问题进行重点抽查,通过查看事项办理档案、暗访办事窗口等方式,进一步发现“大厅之外有审批”问题线索,对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整治避重就轻、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以及隐瞒不报等问题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承担起“大厅之外有审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及时高效开展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抓好整改落实。规范审批服务是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对照自查发现的“大厅之外有审批”方面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问题成因,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及整改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问题彻底整改。

(三)形成长效机制。规范审批服务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根本和长远上解决问题。以本次“大厅之外有审批”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边整改边总结,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规范审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蒋君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