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吃喝”专项整治
违规吃喝问题是“四风”顽疾,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违规吃喝是大部分违规违纪行为的“导火索”,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是作风建设的大敌,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滋生蔓延,必须盯住不放、深化整治。现校纪委整理了违规吃喝有关管理要求、处分制度以及典型案例,以系列推送的方式予以发布。
各单位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教育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和线索挖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违规吃喝歪风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常敲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思想警钟,时刻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违规吃喝相关处分制度
0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修订)
★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0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年11月发布)
★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6月发布)
★ 第三十四条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二、违规吃喝行为定性
01对违规吃喝行为准确定性,需区分违规吃喝行为费用来源、具体性质、参加人员等,聚焦违规吃喝行为的违规性和有责性。
02对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行为,应聚焦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调查取证,判断因素包括:宴请费用支付者与被审查人之间是否存在管理服务关系、是否存在职权或地位制约因素;被审查人是否明知宴请目的是为了加深了解或联络感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前后是否提出请托事项。
03对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主要针对没有实质性公务接待事项,通过虚列接待事项或套取财政资金等方式,用于特定人员吃喝。应聚焦是否“用公款支付”,对此类行为的处理,要综合考虑宴请动机、宴请的规格、报销的金额、次数、参与人数、是否造成不良影响等,判断是否构成违纪。取证时,要重点核实宴请的事由、是否有真实的公务、报销费用来源、报销经办人及具体方式。
04对公务接待中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主要针对有合法正当的接待事项,但超过接待标准和费用开展公务接待,或者利用公务接待之机吃高档菜品、喝高档酒水等。对此类行为的处理,要聚焦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大吃大喝”,重点核实公务接待具体事由,违规接待的动机,当地关于公务接待陪餐人数、餐费标准等规定,宴请实际金额及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