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公布《南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7-25 来源: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机构,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豫政〔2024〕18号)精神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结合南阳实际,形成了《南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开本单位的目录清单,并根据公布的基本目录,将目录中的事项在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要素基础上,补充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公电话等个性化要素,形成完善的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申请材料、审批环节、中介服务、收费等,但可以作出有利于企业、群众的合理优化调整。

二、规范编制基本目录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应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县(市、区)基本目录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级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国家、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三、抓好基本目录的落地落实。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免证办,进一步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以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南阳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2024年7月25日


南阳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xlsx

责任编辑:蒋君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