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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创新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同发”

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 南阳政务服务 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镇平县恒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刘先生到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领取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他说:“以前需要分两次办理的事项,我们一次性把材料准备齐全,同时办理,同时出证,这为我们企业节省了时间,这种做法真的很值得推广!”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持续贯彻“放管服效”改革要求,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有关精神,探索生态环境领域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扎实推进“事前辅导,帮办代办”,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同发”,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

靠前服务,做好事前辅导帮办

在建设单位到发改委立项时,通过镇平县联审联批机制掌握企业基本信息、建设内容,经初步判断后主动与建设单位进行对接,确定了环评办理类别及排污许可办理类别,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全部所需办理的手续和材料,避免重复跑腿。在环评编制单位完成环评初稿时,进行提前介入,与其内部审核同步开展环评初审,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缩短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的时间。通过初审提前把关,项目环评文件从正式受理到公示,可在一天内完成,指导企业同步填报排污许可申请,并联办理。

优化审批流程,并联审批

“一次提交”。整合现有环评和排污许可办事程序和申报表格材料,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完成两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减少重复提交。

“一窗受理”。前台综窗一次性受理,综合环评和排污许可,统一收件、出件,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一次办结”。实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排污许可证“同编制、同申报、同审批”。建设单位根据管理类别要求同步提交环评审批申报材料和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对于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和环评文件审核,同步作出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核发决定。建设单位在获得环评批复文件的同时获得排污许可证。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或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建设单位可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重新申请)。镇平分局对变更申请(重新申请)开展审查,结合环评文件质量和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情况,依法变更或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监管检查频次,加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复核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镇平县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和主线,探索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关系,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为服务经济大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作用,推进了县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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