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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08-29 来源: 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拟订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的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负责组织制定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网络等建设标准,以及大数据归集、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开放和共享应用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制定市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制定全市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和规划。

(三)电子政务科。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汇总和编制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评估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负责全市政务内网建设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信用体系、电子政务网络等建设与管理,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等,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与管理市级电子政务基础网络。

(四)政务环境科。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以及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和电子监察工作的管理职责,对县(市、区)政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政务服务质量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

(五)数据资源科。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市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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