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附件1
南阳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填表单位:南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63137596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修改的需提出具体意见) |
理由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南阳市行政审批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
宛政办〔2021〕 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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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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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宛政〔2021〕 31号 |
建议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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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市政府各部门需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保留、建议废止、建议宣布失效、建议修改),确保无遗漏。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涉及多个实施部门的,由牵头实施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清理意见。5月23日前上报。